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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」事件新进展

湖北荆州公安县「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」事件新进展:因男孩作案时不满12周岁,无刑事责任能力,据刑法规定撤销此案。

公安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,男孩正在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。

女童父亲曾发文称,2023年8月30日,“肇事男孩哄骗我的女儿说带她到一个好玩的地方,直接手牵手给带到离家庭住址约3-4百米处左右的一处荒弃杂草丛生的菜园”,之后男孩将其女儿推入粪缸致其死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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